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美行政立法並舉遏制「專利流氓」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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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3/06/11

在美國,大量專利訴訟的幕後均是由「專利流氓」在操控,他們「劫持」他人創意再通過專利訴訟牟取暴利,嚴重擾亂了美國的專利體系。為此,奧巴馬政府發布5項行政令以及7項立法建議,試圖遏制「專利流氓」。

名詞解釋:「專利流氓」

「專利流氓」(patent trolls)一詞源于1993年,特指那些本身並不制造專利產品或者提供專利服務,而是從其他公司、研究機構或個人發明者手中購買專利的所有權或使用權,然後專門通過專利訴訟賺取巨額利潤的專業公司或團體。這樣的專利公司多是「空殼公司」,而且具有很強的寄生性。

「劫持」他人創意牟取暴利 去年10萬企業深受其害

針對日益猖獗的「專利流氓」問題,美國總統奧巴馬近日發布了一攬子新規,其中包括5項行政令以及7項立法建議。

「推進美國專利法改革,是奧巴馬總統長期以來的一個願望和目標。」美國世強律師事務所的沈輝博士在接受本報記者采訪時說,「2011年出台的《美國發明法案》在此方面邁出了第一步,而此次公布的一攬子新規是朝著正確的方向作出的進一步努力。」

2011年9月16日,奧巴馬簽署了《美國發明法案》,確立了專利方面的「申請優先」原則,並對「專利流氓」施加了一定限制,譬如禁止在單一訴訟中狀告多個侵權對象。

然而,在巨額利益的驅使下,「專利流氓」在近年來仍如雨後春筍般在美國各地涌現,隨之而來的是數量眾多的由這些「專利流氓」發起的專利侵權訴訟。

美國全國經濟委員會和經濟顧問委員會于6月4日發布的《專利主張與美國創新》報告指出,在過去兩年中,由「專利流氓」發起的專利侵權訴訟增長了3倍之多,這一類型的訴訟佔全部專利侵權案件的百分比由26%猛增至62%。僅在2012年,全美就有多達10萬家企業受到過「專利流氓」的訴訟威脅。

奧巴馬在今年2月曾指出,某些公司並沒有產出,而是希望「劫持」他人的創意,進而從中牟取暴利。「我們在專利改革方面的努力僅僅行至中途,我們需要做的是將更多的利益攸關方集合到一起,凝聚更多的共識,推出更完善的專利法。」奧巴馬當時說。

5項行政令 7項立法建議 多種強硬手段遏制歪風

奧巴馬此次發布的5項打擊「專利流氓」的行政令包括:明確專利申請者和所有者的背景、限制功利性的專利申請、鼓勵專利下游使用者的發展、擴展專業化服務和研究以及強化執行例外條款。

7項立法建議則包括:要求專利所有者和申請者揭露「幕後利益人」、擴大對勝訴方賠償的司法裁量權、擴展美國專利局的業務範疇等。

「‘專利流氓’問題確實難以解決,目前尚無良方來制止這一問題。」一家知識產權公司的副總裁林德伯格說,「不過,我們認為奧巴馬總統的新規是偉大的開始,我們將與政府同舟共濟。」

「專利流氓」日趨產業化 律師參與訴訟後分成

數據顯示,專利公司2012年在全美發起2900多起侵權訴訟,較2006年增長了近5倍。「專利流氓」的歪風已侵入科技界,過去兩年全美約4000起專利訴訟中,超過半數都與科技專利有關,大量訴訟的原告均為「專利流氓」。

暴利是促使「專利流氓」發起訴訟的主要原因。此前,由于法律及制度上的漏洞,美國的「專利流氓」可在同一起訴訟中針對多名侵權對象提出狀告。《美國發明法案》出台後,這種行為雖然受到限制,但由于侵權訴訟往往耗時長而且耗資大,很多成為被告的企業認為,與其花費數百萬美元的訴訟費,不如向專利公司支付上萬美元的和解費用更劃算。

研究數據表明,一宗專利侵權訴訟的平均費用,在極少數的情況下約65萬美元,大多數情況下均能達到500萬美元之巨。

「在美國,‘專利流氓’正呈現出產業化的發展趨勢。」沈輝對本報記者說,「由于侵權訴訟獲利非常豐厚,許多投資人也被吸引到這一領域,他們共同投資建立規模更大、掌握專利更多的專利公司。」

沈輝介紹說,在大量資金涌入專利訴訟的同時,一些律師寧願選擇不收取律師費也要代理專利訴訟,為的是在贏得訴訟後與專利公司分成,這種「合作模式」無疑更加刺激了「專利流氓」的發展。

沈輝對本報記者透露,在美國,專利審查制度不夠嚴謹、審查員素質參差不齊,才是「專利流氓」問題泛濫的根源所在。由于專利審查員的素質不高,導致許多劣質專利申請被批準。沈輝去年曾參與一樁專利訴訟,案中的一項專利在美國獲得批準,但在其他國家申請時卻遭到駁回。沈輝就此表示:「這顯示在專利審查水平上,美國與國際社會還存在差異。」

專利新規引發多種反應 難以取得立竿見影效果

美國各界對奧巴馬總統推出的專利新規反應不一。當年提出《美國發明法案》的民主黨參議員萊希對此表示支持,他說:「美國的專利系統對經濟增長、創造就業和科技進步至關重要,但不幸的是,‘專利流氓’濫用質量低劣的專利,使整個專利體系的形象遭到破壞。」

然而,包括微軟在內的一些高科技企業則對此反應冷淡。他們認為奧巴馬政府嚴格專利申請的舉措,將阻礙科技創新及發展。

沈輝認為,奧巴馬政府出台的一攬子新規難以取得「立竿見影」的效果,但總的努力方向是正確的。

「如何界定‘專利流氓’,從而分清專利訴訟中的好人和壞人以及界定專利申請的內容,是解決這些問題的關鍵。」沈輝在接受本報記者采訪時說。

同時,沈輝認為,美國的專利改革仍有值得商榷的空間。譬如,奧巴馬總統提出要明確專利所有權的「幕後擁有者」,這種舉措的出發點和用意是好的,但可能起不到懲罰「壞人」的效果,反而會使「好人」受到傷害。

「對專利審查員進行培訓,提升專利執法的專業化水平,是奧巴馬一攬子新規中的積極和必要的舉措。」沈輝對本報記者說。

在5項行政令中,奧巴馬政府將限制功利性的專利申請,特別是在涉及軟件的領域。美國專利署計劃對專利審查員加強「特定培訓」,在未來6個月內改進專利申請分類,譬如引進專業術語對軟件專利申請予以明確界定。

美打擊「專利流氓」一攬子新規

5項行政令:明確專利申請者和所有者的背景、限制功利性的專利申請、鼓勵專利下游使用者的發展、擴展專業化服務和研究以及強化執行例外條款。

7項立法建議:要求專利所有者和申請者揭露「幕後利益人」、擴大對勝訴方賠償的司法裁量權、擴展美國專利局的業務範疇等。駐華盛頓記者鄒強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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